《维也纳外交和领事关系公约》允许外交官雇用家政人员(正式名称为 私人家政人员/佣工)并将他们带到比利时为其工作。
私人家政人员是为外交官提供家政服务的人员,不被视为 派遣国的雇员。
外交官的家政人员的聘用必须获得联邦公共服务部 (FPS) 外交事务处礼宾司的批准。 一旦雇佣得到批准,就会向雇员发放一张S 类特殊身份证。
家政人员的雇佣条件适用于外交官的家政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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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mar García是一名工作人员,自 2012 年以来一直专门从事与家政人员相关的工作。 他负责跟进所有与家政工作有关的问题,并为家政人员提供赋能培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