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规则
家政服务券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的一般规则,但也有针对家政服务券雇员的特殊规则:
- 必须起草一份书面合同,并在雇用的头两天内签署。不允许仅有口头合同。
- 您的合同必须至少包含以下内容:双方身份、家政服务券机构的授权编号、合同开始日期、结束日期(如果合同有期限)、工作小时数和工作时间表。
- 如果您签订的是长期合同,则必须说明以何种方式以及提前多长时间通知您工作安排。 如果合同中没有说明,则必须至少提前 7 天通知您。
固定期限或长期
固定期限
在入职前 3 个月,您可能会获得 1 份或多份固定期限的合同,但没有义务签订长期合同。 但从第四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起,您的合同将自动转为长期合同。
- 合同允许兼职,且每周工作时间少于全职(38 小时)的三分之一。
- 每个工作时段的最短时间必须至少为3 小时。
长期
如果您在就业之初未获得长期合同,则雇主有义务 从第四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向您提供长期合同。 这种合同可能是 兼职或全职合同。
- 如果您签订的是长期合同,每周最长工作时间为 38 小时。
- 如果您签订的是兼职合同,并且您还领取额外津贴,则每周最短工作时间为 13 小时。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,您必须每周工作至少 10 个小时。
- 每个工作时段的最短工作时间必须至少为 3 小时(因此,不得要求您工作少于 3 小时)。